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党建 党建

扫码关注

外向型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对外招商引资体制改革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3 人已围观

对外招商引资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重要政策。建市之初,深圳利用特殊的地理优势和廉价劳动力等条件,采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和“兰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的方式引进外资。1978年10月18日,深圳第一家、全国最早之一的“兰来一补”企业“怡高发热线圈厂”(又名石岩上屋电业厂)在石岩镇上屋村创办,由此拉开深圳探索招商引资模式的序幕。此后,随着投资环境日臻完善,深圳利用外资的形式开始由“三来一补”为主逐渐转向以建立“三资”企业为主。1979年12月,招商局与瑞士大昌洋行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中瑞机械有限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分公司及总厂设在蛇口工业区,这是深圳特区也是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80年5月5日,香港罗氏美光集团在葵涌兴办的新南新印染厂(后称深圳中冠有限公司),成为深圳市第一家港商独资企业。1981年1月,国内首家生产美国百事可乐饮料的中美合资企业一一深圳饮乐汽水厂签约投产。
 
20世纪80年代前期,深圳在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做到“三个为主”(即建设资金以吸收和利用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为主,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所吸引的外资主要投放在房地产业和旅游业,工业所占比重太低;还存在借助内向型转口贸易、赚内地钱等问题。这些与中央试办特区的宗旨不合。因此,从80年代中期起,深圳积极调整策略,招商引资逐渐从被动接受外商的意向,转到注意符合深圳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对深圳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利的项目,重点发展外向型工业,有选择、有重点地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设备和产品外销、有创汇能力的项目。
 
198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纲要》,制定了特区新阶段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强调要“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对引进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对外汇平衡和产品外销提出较高要求(外销比例609毛以上),限制以内销为主及非生产性项目的引进。当年共签订利用外资项目454个,合同利用外资5.1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89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3.65亿美元,利用外资开始以外资直接投资为主。这是一个战略性的转变。同年,深圳市政府先后在深圳市、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新加坡、欧洲等地举行经贸洽谈会,介绍深圳的经济建设、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争取外商到深圳来投资办厂。
 
1986年8月,为加强对引进外资工作的领导,深圳市成立引进外资领导小组、引进外资办公室,负责全市外资引进的统筹协调、审批管理和服务。同年12月,市政府成立外资服务中心,为改善特区的投资环境和外资企业在投资经营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帮助外商寻找合作伙伴,提供投资洽谈、生产生活等综合服务,协助调解外资企业投诉等问题。
 
1987年,深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这期间,引进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如沙角B电厂、广东浮法玻璃厂、卷烟厂、惠中化纤厂、中华自行车厂、现代彩色显像管厂、深圳显像管厂、深圳玻壳厂等,更多的引进生产性项目、产品外销比例大的项目、大型骨干项目,引进外资和技术结构日趋优化。这个阶段,外商直接投资比重加大,投资工业项目比重占外商实际投资的59.7%1989年,又在市外资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技资促进中心,进一步改善利用外资环境、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20世纪90年代,深圳进入以“三资”企业和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快速发展阶段,利用外资的方式从补偿贸易、加工装配转变为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为主;并积极利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三高”农业和金融、保险、旅游、社会服务等第三产业。
 
由于措施得力,深圳的招商引资工作在这一时期实现了迅猛增长。1991年,全市批准利用外资协议(合同)986项,协议(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1515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57988万美元;外商技资企业的工业产值达189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69.1%。从1986年到1991年,外商在深圳共投资3229项,其中合资经营2033项,合作经营613项,独资经营583项。同期,深圳实际利用外资28.95亿美元,是1980至1985间总和(9.23亿美元)的3.1倍,初步形成了招商引资以工业为主、其他各业全面发展的合理局面,极大促进了深圳国民经济的发展。

很赞哦! ( )

评论

0

搜一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