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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体制悄然破冰:农村改革焕发生机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1 人已围观
建市之初,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心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开放,发展农村生产力,有效改善农民生活。
1979年1月,广东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宝安县委书记方苞在会上发言,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对恢复边境经济政策和改革开放的强烈要求,同时,还分别向习仲勋、刘田夫提出恢复和扩大过境耕作、边境小额贸易等建议。随后,方苞起草了一份报告并报送省革委会。1月23日,省革委会1979年21号文批复宝安县的报告,同意边境社队自产的农副产品和海淡水产品在完成国家任务后,作为小额贸易出口,所得外汇40%留给社队,用于进口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自用;全县农村非边境地区社队的同类产品,也可按上述办法交由外贸公司代办出口,所得外汇40%留给社队。这个批复不论从内容还是范围上,都比“文化大革命”前的边境小额贸易有较大突破。
市委、市政府于1980年和1981年相继下发《深圳市农村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和《恢复宝安县建制的几项政策措施》,分别对全市农村和宝安县的简政放权、改革开放、恢复过境耕作和小额贸易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作出一系列规定。1981年秋,市委、市政府报广东省同意并转报国务院批准,以深圳特区以外的深圳市区域,恢复宝安县建制。10月,宝安县建制恢复。新县城的建设目标是“全国一流,20年不落后”。新宝安县坚持“小政府、大社会”原则,县政府局级行政机构定为25个,县政府行政编制定为71人,实有干部63人。原来的畜牧局、水产局、林业局、轻工业局、二轻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全部改为公司,成为经济实体。
深圳市从发展农村生产力人手,积极改革旧的经济管理体制,使农村焕发出勃勃生机。
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成立镇、村建制。1978年,宝安县多数社队对旱地农作物推行“五定一奖”(即定劳力、定地段、定产量、定成本、定工分,超产奖励)生产责任制,取得较好成效。1979年坪山公社带头在水稻田实行包产到户,一度被指责为“搞单干”“走回头路”。1980年,市委贯彻落实中75号文件和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精神,继续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到1980年底,全市范围的种植业和饲养业基本实行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人”。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很快调动起农民积极性,不仅复耕了相当数量的丢荒田地,而且还新开垦了许多矮山坡地来种果养鸡。劳动力多的农户很快发展为种养大户,而靠外流香港的劳动力寄钱养家的农户,则相形见绚了。1982年,宝安县委、县政府召开勤劳致富农民代表会议,表彰奖励和大力宣传致富典型。越来越多的偷渡外流劳动力开始回乡定居搞种养业。1983年春,宝安县实行政社分开,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成立镇政府和行政村,选举产生了村委会。镇、村成立农工商联合公司,下设若干分公司。1983年沙头角、蔡屋围等村委利用征地款,带头成立股份公司,除按劳分配外,还增加了按股份分红。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和分配制度,很快就从经济特区内发展到经济特区外,引导农民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力。
调整粮食种植计划,开展多种经营。由于农村劳动力长期外流,人少地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建市之前的宝安县9万劳动力每年要完成70多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和亿多斤征购粮任务。深圳市成立不久,市委和市革委会请示省革委会批准,将65000亩水稻田改种蔬菜和养鱼。1979年秋,为适应加快发展供应香港鲜活农产品的需要,省革委会同意,在保证深圳市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还可以适当调减粮食种植面积。根据这一精神,仅用两年时间,全市就挖鱼塘万亩,改种蔬菜万亩,为原有鱼塘、菜地面积的10倍。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
改革流通体制,鼓励竞争。过去,交通运输由国营公司包揽,货物不能畅其流,严重制约生产发展。比如,活鸡出口就是突出事例。1978年,宝安县建设外贸商品生产基地,学习香港养鸡技术,办起年产活鸡5万只、10万只和20万只的鸡场。深圳在广东省最早采用以公司为纽带,联系生产基地,带动个体鸡场的做法,大大加速养鸡业发展。到1982年,出口活鸡数量当年上升至60万只。出口活鸡数量激增,很快暴露流通环节弊病。1982年,深圳市改革了由外贸部门垄断经营运输部门的体制,允许港商参与流通领域的竞争,深圳鸡场盈利大增。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市活鸡上市量已达2000余万只,其中出口1000多万只,占香港活鸡市场需求量三分之一,其余部分供应深圳市和广东省内一些城市。交通运输业由国有企业独家经营发展为多种经济成分竞争的机制,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繁荣。
改革价格管理体制,随行就市。以蔬菜为例,深圳市蔬菜的生产和出口具有特别优势,建市后人口激增对蔬菜需求量也急剧增加,但旧体制弊病严重妨碍蔬菜生产。内外贸收购价、市内与香港零售价悬殊太大,菜农与其他农活收入差别较大。市政府于1979年和1982年先后两次从外地共引进5000名劳动力来种菜,拨出不资金投放给外贸部门和果菜公司建设蔬菜基地,仍然无法扭转蔬菜生产停滞局面。1983年,深圳市从改革体制入手,蔬菜出口与内销都由果菜公司统一经营,果菜公司根据市场和出口需要与菜农签订产销合同,并根据香港市场情况定期调整主要蔬菜收购价格,同时发证零售,放开价格,满足了出口配额和市场需求。
改革投资体制,实行股份制。1979年开始,市财政对外贸生产基地的技资实行“拨改贷”,从传统的无偿投资方式改为“有偿”投资,由各专业公司统筹对生产企业实行无息、低,息或贴息贷款,按照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同时,变单一由政府投资为多种形式筹集生产资金。1983年,刚恢复建制的宝安县成立了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内部发股票,吸纳社队集体和私人资金,投入工农业生产。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发行的“准股票”。这家公司每年按股份分红,几年后发展成为上市公司即宝安集团公司。经济特区范围内统一征地之后,全市农村群众讨论决定,把大部分征地款集中到行政村办股份公司,发展工农业生产和服务性行业,每年按股份分红。1983年,沙头角、蔡屋围行政村最早办起股份公司,1984年横岗镇和沙井镇万丰村相继办起股份公司,就这样从边境农村逐渐向宝安县的镇、行政村、自然衬推广,有的镇、村若干农户还集资办联合企业。深圳建市之初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特区初创时期的建设和发展所需资金,相当大的比重是靠投资体制改革解决的。
深圳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差不多同时起步,相互促进。1978年7月,国家计委和外贸部联合工作组到宝安县规划外贸生产基地时,外贸部驻香港的德信行经理向宝安县委建议,趁香港调整产业结构的机会,积极承接来料装配、加工贸易工业的转移。由此,宝安县最早在货物迸出比较方便的沙头角,引进了靠手工劳动的丝花厂。1978年8月,习仲勋到沙头角参观丝花厂后大加赞扬和鼓励,增强了县委信心。随后一段时间,外商洽谈不少,成功不多,主要原因是海关对货物进出如何监管缺乏中央文件依据。1979月,国务院颁发国发[1979]202号文,明确对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简化审批手续,及创汇地方留成比例,“兰来一补”开始迅猛发展起来。办厂资金由外商筹集,设备、原料或元器件由外商购进,工厂技术管理由外商负责,产品由外商在境外市场销售。内地则派出适量工作人员协助管理,提供劳力、土地或厂房、生活设施,搞好供水、供电、邮电通讯、道路交通等投资环境建设和境内后勤服务,收取加工费、管理费、服务费、厂房租金、土地使用费,产销盈亏由外商负责。内地投资少,风险小,投资回报快,“旱涝保收”,收益增长稳定。到1979年底,深圳市共办起200个“三来一补”企业。早期主要是利用祠堂、公社饭堂和队部办公室作为工厂厂房。到1981年,布吉、横岗、龙岗、西乡、平湖、新安等镇先后办起工业小区,从而带动全市越来越多的自然村和农民联户建造标准工业厂房,出租给外商工业。到1983底,全市引进外资企业达2512个,其中“三来一补”占82%,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后来又发展到大批外商进来租地自建工厂。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后,大批农村青年到工厂务工或参加工厂管理。市外农民工随着“三来一补”企业迅猛发展而大量涌入,大大促进了深圳市第三产业发展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实践证明,“三来一补”是深圳农村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有效途径。
通过这些改革举措,深圳农村工作找到了扬长避短、尽快富裕起来的道路,遏制了屡禁不止的偷渡潮,为经济特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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