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党建 党建
建设中国特包社会主义示范市:大部制改革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4 人已围观
为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纲要(2008-2020)》,深圳市制定《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推进城市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改革。
深圳先后进行了多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中2004年在全国先行一步启动以大部制为特征的政府机构改革,文化、交通、城管等政府机构实行大部制,但到2009年时市级部门还有46个,仍未能实现从“大系统管理”向“大部门体制”转变的目标。政府机构设置部门过多、职能交叉以及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读扯皮,政府缺位、越位等问题突出,仍然带有“经济干预型”政府的特征,距离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目标仍有差距。
2009年7月31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开启了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09年8月5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命了16位市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009年9月8日,深圳市举行政府机构改革后新组建部门的挂牌仪式,机构改革“三定”(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同时公布。改革后,深圳政府部门从46个减少至31个,精简近三分之一,800毛的工作部门纳入整合范围;减少内设、下设及派出机构151个,减少领导职数394名,减少人员编制492名,减少事业单位60个。①2009年11月8日,新华社就深圳的大部制改革播发长篇通讯,称这是一次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改革突围”,是大部制改革的样本。
这次机构改革有以下特征:一是在更多领域实行大部门体制。大力整合职能相近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形成职能有机统一、机构分类科学、功能定义准确、部门设置精干、体现城市管理特点的政府组织框架。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和人口计生等领域都实行大部门体制。例如,新组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原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等机构和职责划人该委,从而更好的实现以科技发展引领产业升级、以流通引导生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工业、贸易与信息化的融合。新组建文体旅游局,划入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的职责,上述机构不再保留,从而整合文化、体育、旅游资源,发挥综合优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业的协调发展。新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划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解决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问题,加强了商标、版权和专利以及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第一次历史性地实现了多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的边界,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更加注重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31个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取消、调整、转移284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和调整了194项,占当时全部623项的319毛;政府不再直接承担的评比表彰、统计考核、宣传培训、办展办会等事务性职责共90项。同时,加强政府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对政府应当管住和管好的事,在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方面予以加强,其中增加了教育、医疗、环境、就业等涉及群众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职责70多项。
三是建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机构根据职能定位,分为“委” “局”“办”,“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也是监督执行的大部门;“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局”工作中涉及政策、规划、标准等重大决策制定及重要工作部署,须经相应“委”审核同意,应定期向“委”报告工作,接受“委”的指导、监督;“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委”“局”都对市政府负责,“局”的主要领导兼任“委”的副主任并任“委”的党委(组)成员,部分“局”由“委”归口联系。例如:新组建的人居环境委归口联系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气象局,人居环境委主要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审核局上报的专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归口局负责实施。这种机制既有助于避免“委”“局”间相互推谤,也减少市政府层面的协调事项。
四是部门职责关系更加清晰。贯彻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改革思路,围绕政府职能优化,整合相近或联系紧密的事权组建新机构。需要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问题,企业和市民为同一件事在不同部门间疲于奔命的现象得到改观。例如,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了原来属于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等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统一行使市场监管职能,实现了各类商品质量监管的统一、行政执法的统一、市场准人的统一和对外服务的统一。
2009年后,深圳继续为全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路,不断完善和健全政府机构。2011年2月,深圳市发布《关于市辖区党政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区级党政机构改革,4月全市各区完成“大部制”机构改革。此次区级机构改革有几个特点:一是“放权”,市政府向区政府放权,市政府有关垂直管理部门直接向其驻区机构放权,政府机构向社会和市场放权。强化和扩大区在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事权,合理划分市、区在城市更新改造、土地整备、征地拆迁、道路建设及市政照明设施、绿化管理等事权。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对于区级能够办理的行政审批,原则上直接放权或委托区级部门承担,原须经市审批或管理,由区级承担实施和监督责任的事权,尽可能直接放权或委托给区级审批、管理。二是实行党政部门联动。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不同,此次区级机构改革实行党政部门联动,探索部分党委与政府部门间、政府与政府部门间大部门体制。建立或保留宣传部与文化体育局,区委办与区政府办,纪检委与监察局,区委组织部与区编制办,信访与应急,统战与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等党政机构合署办公制度。三是“特区内外”标准不同。与市级大部制改革所有政府部门进行全面调整组合不同,区一级改革主要在宣传与文化体育、产业管理、人力资源等领域进行探索。考虑到原来“特区内外”长期分割所造成的区域情况差异,原特区内的福田、罗湖、南山、盐回和特区外的宝安、龙岗采取不同的标准。改革调整后,福田区和罗湖区的政府机构各减少4个,南山区减少5个,盐田区减少2个,宝安区减少3个,龙岗区减少5个,精简幅度分别为15%、15%、19%、10%、11%和17%②
2011年12月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调整为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两个部门,同时不再保留市农业和渔业局。2014年组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秩序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1年12月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调整为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两个部门,同时不再保留市农业和渔业局。2014年组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秩序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深圳的大部制改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实践证明,大部门的行政架构在解决行政机构职能越位、缺位,权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读责方面,在提升政府机构行政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3月,深圳市市长许勤对大部制改革作出总结,认为深圳大部制运作一段时间后,总体上还是适应的,从改革方向上应该是正确的,改革效果总体是好的。
深圳的大部制机构改革为国家和全国各地机构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有益借鉴。
①《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及“三定”工作新闻发布会》,《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cn/xxgk/xwfyr/fwqhg/fbh_51/
很赞哦! (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