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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创新发展全局:深港合作共建国际大都会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4 人已围观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正式签署,标志着内地与香港两地的经贸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市委市政府与香港政府签署一系列协议,进一步深化了两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
 
2004年6月17日,深港两地政府签署《关于加强深港合作的备忘录》及法律服务、经贸合作和投资推广、旅游、科技个合作协议(即“1+8”协议)。同年11月12日,2004年香港珠三角工商界联合晚会在深圳召开,两地政府、工商界人士共谋粤港、深港经济合作发展大计。2005年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融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提出,以近期164项合作项目为切人点,进一步明确深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提出把深圳打造为香港金融业的后台服务中心和拓展内地市场的主要基地。同年9月,市政府代表团访港,首次提出“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的口号。2006年3月,市委书记李鸿忠提出“深圳要接受香港辐射,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2007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竞选纲领中首次明确提出“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建设世界级都会”的政策纲领;8月,香港智经研究中心提出《建构“深港都会”研究报告》。当月由深港双方研究机构共同主办以“共建国际大都会”为主题的“港深合作论坛”在香港举行。
 
2007年5月21日,深港两地政府共同签订《“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双方达成117项共识,双方高层每年定期举行会议,标志着双方合作迈人新的历史阶段。同年12月18日,深圳市政府代表团访问香港,与香港特区政府举行了深港合作会议,签署了旨在深化双方合作的“1+6”协议。所谓“1”,就是香港特区政府与深圳市政府签署的《关于近期开展重要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协议书》,深港双方同意成立“深港机场合作联合专责小组”和“深港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另外6个协议包括:《加强深港环保合作协议》《深港加强城市规划合作协议》《深港加强和促进服务贸易合作备忘录》《双方旅游合作协议》《深港创新圈互动基地合作备忘录》《医疗护理交流合作安排》。
 
根据上述协议,深港两地首先落实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及深圳户籍居民“一签多行”旅游协议。深圳湾口岸于2007年7月1日启用。同时,福田口岸2007年8月15日也如期开通。随着深港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两地自东向西已经建成沙头角、文锦渡、罗湖、皇岗、福田、深圳湾等一线陆路口岸无缝对接的便利通关设施,实现了东进东出、西进西出的大通关格局,每天经两地陆路口岸通行的人流物流放大了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对内地的辐射力,同时也让深圳通过香港进一步走向国际。深港双方通过节日过境小组会晤制度、日常边境联络宫联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共享信息,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了部分货柜车司机罢驶等问题。皇岗口岸旅客24小时通关后,深港口岸由此实现了全天候的“无缝对接”。深圳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口岸联验单位就深圳湾口岸“一地两检”与港方对口单位达成了各自协议措施,人出境旅客在办理两地通关于续时,上下车由传统查验模式的两次减至一次,每名旅客节省通关时间约5~10分钟;深港海关共同推进跨境快速通关模式,实现海关对货物的“点对点”监管。2009年4月1日开始,深圳户籍居民可办理1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新政策惠及深圳220多万户籍居民。深圳户籍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当年月至10月,深圳户籍居民“一签多行”旅客100万人次。
 
跨境设施的合作与“一签多行”的实施促进了两地人员物资的交流,“深港创新圈”进一步提升了深圳与香港两地的经贸合作水平。2008年1月11日召开的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提出:“要全面发展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深圳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并将深圳媲美世界一流城市的参照和榜样指向香港。5月5日,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第二次会议在香港举行,深港双方分别与美国杜邦公司落实了首个“深港创新圈”合作项目;11月13日,深港合作会议在深圳召开,双方签署《落马洲河套地区综合研究合作协议书》《教育合作协议》《加强深港清洁生产合作协议》《文化合作协议》和《旅游合作协议》个合作框架协议。
“深港创新圈”以深圳皇岗口岸为圆心、1小时车程为半径,该区域内聚集了46家深港两地科研机构、60家重点实验室、70家工程技术中心和近300家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旨在整合两地科研资源,形成产业链,提升深港地区和珠三角区域自主创新能力。2009年3月31日,在深圳召开的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深港创新圈)第三次督导会议原则通过《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截止2011年底,深圳比亚迫公司在香港科学园设立电动车研发中心并与香港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电动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建成投入使用,部分实验室按计划入驻;香港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挂牌成立;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和其他香港机构通过在深分支机构加大与深圳的合作发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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