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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特区外农村城市化与特区内城中村改造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4 人已围观

深圳继1992年特区内城市化之后,加快推进特区外城市化进程。2003年10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动员大会,公布《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明确10项工作重点及政策措施。
 
为解决农村城市化中的土地问题,2004年6月26日,深圳出台《深圳市宝安、龙岗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和涉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适当赔偿标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实施程序以及土地储备问题的3个附件。至2004年底,宝安、龙岗两区顺利完成“撤镇建街”,27万居民一次性“农转非”,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深圳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行政建制的城市。由于历史和经济的原因,深圳市的违建行为屡禁不绝。为解决违法建筑问题,深圳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农村规划工作的通知》《关于特区内违章用地及违章建筑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涉及农村私人建房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15个。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二是加强行政干预力度。2004年10月28日,召开全市违法建筑查处暨城中村改造动
 
员大会,公布《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11月5日“市查违办”挂牌成立。2004年,启动和加快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用一年时间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
信息普查工作,按程序分门别类逐项登记,建立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数据库。
 
“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为解决此问题,深圳市于2004年开始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2005年5月22日,福田区渔农村16栋总面积5.1万平方米的居民自建住房被定向爆破,拉开了大规模改造城中村的序幕。同年11月10日市政府又颁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材)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年)》,确定“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心,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逐步实现城中村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促进城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使特区外城市化水平和城市面貌与特区内接近”。2009年10月22日,市政府颁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政府令第211号)。该办法在城市更新方面采取以下举措:一是明确了原权利人可以作为改造实施的主体,无需由开发商实施,政府鼓励权利人自行改造;二是规定了权利人可以自行改造的项目可协议出让土地,突破了土地必须“招拍挂”出让的政策限制;同时还明确了更新改造的地价收取标准。
 
特区外农村城市化为深圳国际化城市的建设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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