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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特区企业党建新路子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4 人已围观

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前提。改革开放以来,在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党的建设同样至关重要。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一直就是办好经济特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进入90年代,面对不断涌现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突出矛盾,深圳市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思考特区党建新方法,探索出了一条党建创新新路子,特别是在三资企业党建方面做出了特色和成绩,在全国引起了热烈反响。
 
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特区成立以后,特区三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到1995年,全市三资企业工业资产占全市规模工业总资产的79.26%。三资企业带来了大量的资金与技术,为特区的早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作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一种有益补充,三资企业的经济成分、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和经营方式、分配关系等都和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截然有别。这样的全方位区别,决定了在三资企业中开展党建的特殊性和困难性。如何解决这种特殊性和困难性,是深圳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深圳兰资企业多,人员干部也多。1992年,全市有关单位党组织先后选派了2400多名党员干部到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在当年开业投产的3742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党员共有9306名,占中方职工总数的3.1%。市委高度重视三资企业的党建工作,出台了系列措施对之进行规范。1992年,深圳市委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深圳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深圳市外商独资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等,对三资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能、任务以及工作方法、活动方式等提出系统要求,并按照“产权管理”“归口管理”“属地管理”和“指定管理”等办法理顺党组织的管理关系。全市三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到2002年底,全市已有834家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有党员企业数的55.9%,新发展党员2000多名。深圳针对三资企业党建的创新做法,得到了全国的关注。当年,中央组织部向全国推广了深圳经验。
 
作为外资企业进驻中国最早的城市,深圳率先全面规范外资企业党的工作,具有首创和示范意义。深圳规范外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具有分类细和定位实的特点,不仅提出根据外资企业的不同类别和分布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模式,大大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实事求是地提出外资企业党的工作的定位和意义,明确党建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鲜明提出外资企业党的工作既要遵循国际惯例,又要适应中国特色,从实际出发,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兰资企业以外,民营经济也在特区成立以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成为深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全市注册私营企业有4000多家,个体工商户万多户,相关从业人员达20多万,这其中就有不少中共党员。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从1994年春开始,市委把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列为组织工作的重点,组织力量对全市私营个体经济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掌握了650多名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针对个体私营经济织党建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仍未建立党组织,许多党员没法接转组织关系、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1994年4月,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党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同年6月,建立了全市首家个体户党支部一一园岭市场个体户党支部和最大私营企业党支部一一东海实业公司党支部,中组部《组工信息》(919期)介绍了深圳的经验。在这些工作基础之上,1995年4月10日,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总商会民营企业党委,统一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这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市级民企统管党委,为全国范围内非公领域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非常有益的探索。1996年6月25日,深圳又在全省率先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党委,建立健全了党务管理制度,引导个体户党员诚信守法经营,不掺假、不造假、不售假,实实在在做生意,1998年7月,深圳市总商会民营企业首次党代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民营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暂行条例》。2000年9月10日,宝安区福永镇在全国率先建立第一个非公有制经济党委。2002年,全市各区都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委,为次年市委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的挂牌奠定了基础。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加强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进入9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无固定经营范围、无固定经营地址已成为深圳企业改革的一个趋势。为了适应这一变化,1994年11月,市委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儿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下发《关于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求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调整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加强党员管理。截至1999年底,全市2400家国有企业中有1926家建立了党组织,党员人数发展到3.4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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