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党建 党建

扫码关注

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构建市场经济十大体系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3 人已围观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在1994年初的中共深圳市委工作会议上,深圳提出要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深圳特区建立伊始,充分运用改革的“试验权”,明确提出经济运行机制“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改革目标。即以市场为取向,以引进外资打破单一公有制结构为起点,以实行基建管理体制和价格改革为突破口,瞄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陈规陋习,从经济体制到政治体制、从分配方式到企业制度、从金融体制到土地使用权、从住宅体制到社会保障体系等,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进行一系列风险与机遇并存的超前性改革。至1996年、1997年,深圳市已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大体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所有制体系;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体系;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支柱的市场体系;社会共济与个人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中介组织为主体的社会服务监督体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民经济核算和企业财务会计体系;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体系;以间接手段为主的面向全社会的经济管理调控体系;适应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法规体系。
 
十大体系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其中所有制体系、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又构成其主干。1997年4月,国家体改委在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上海、深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展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在新体制建设方面,两市都走在全国的前面。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新兴的城市和经济特区,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起点较高,新体制的框架已初步形成。”同年月,在全国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市长李子彬第一次系统地介绍了深圳建立十大体系的主要内容。之后,深圳在实践中又根据全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加入WTO后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的新情况,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配套改革,在体制创新上再探新路。
 
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核心和关键所在。深圳增创体制改革新优势,主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突破口,从注重单项突破转向综合配套,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月,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以及《关于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的若干规定》和《关于简化外商投资立项审批程序的试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全面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同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为理顺产权关系、加快公司化步伐提供了法律依据。6月,市政府颁布《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取消了干部与工人、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的界限,统称为“企业员工”。9月2日,市政府颁布实施《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分类定级实施方案》,正式取消了市属国有企业原有的行政级别,按规模和效益对企业进行分类定级。同时还颁布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利润计划编制和征收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新的分类定级方案及其配套措施的实施,既保证了国家所有权,又使企业真正成了市场主体,增强了企业的竞争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94年初,市委工作会议确定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为特区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选择邹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隶属关系和不同盈利水平的国有企业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5年初,市政府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纲要》;2002年10月,市国资委又下发《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选择机场集团、盐田港集团、地铁公司、深业集团、国际信托公司等五家集团公司作试点,并颁发《深圳市国有企业产权代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探索适应深圳经济特区实际的公司制治理模式。同年底,市投资管理公司又在莱英达集团实行CEO(首席执行官制度)试点改革,对国有企业治理模式改革作了新的探索,加速推进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
 
深圳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87年7月月就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实现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离,强化了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1992年至1993年,为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成立了“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属国有资产管理的高层议事机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市投资管理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1996年3月,市国资办与市投资管理公司正式分离,市国资办作为市国资委的办事机构和市政府从事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市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同年底,为了引人竞争,提高效率,按照突出主导产业的原则,在市投资管理公司的基础上分设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从而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办)一一资产经营公司一一市属国有企业”兰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实现了政府所有权职能与经营职能的正式分离,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好了准备。
 
深圳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得到较好调整,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为调整完善特区的所有制结构创造了条件,并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行股份制。1994年在中小企业中试行职工内部控股,使企业员工成为真正的财产主人;同时,大力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全面清理和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规章和政策,放宽市场准人,鼓励非国有资本进人法律法规未禁人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促使深圳的民营经济大规模发展。
 
自1993年6月推行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企业内部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后,深圳基本确立了劳动力市场两个主体的平等地位,为特区的劳动力市场大发展扫除了体制上的障碍。经过20多年的改革,深圳已初步形成普通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经理市场并存,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多层次、开放型区域性劳动力市场格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深圳从1994年开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企关系,实行政企分开,积极稳妥地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1994年8月,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企业元行政主管部门的改革,颁发《深圳市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改革实施办法》等,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解除了党政部门同企业之间的隶属关系,使所有企业元行政主管部门,真正实行政企分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随后,又进行两轮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和“直通车”服务等,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转变政府职能。1998年至1999年,市政府进行了第一轮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发布《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不仅受到深圳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而且在国内和境外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从2001年开始,又进行第二次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13个主要职能部门取消审核批准事项277项。2002年,清理了市政府和所属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共2626件;2003年底到次年夏,市政府又开展了大规模的法规、规章清理行动,公布取消近成的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了严格区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转变等重大举措,启动了企业信用证系统,为大企业开辟了“直通车”服务,不仅为特区市场发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且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又迈出了跨越式的一步。
 
现代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在增创体制改革新优势中,在开创阶段以市场为取向实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努力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在商贸流通、金融体系、劳动力市场、土地使用制度、产业交易、技术市场和创业投资市场体系等领域,取得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新进展,再次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深圳通过前10年按照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思路,对商贸流通体制的不断改革,使过去单一、封闭的流通体制变为以国有商业为主、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平等竞争的开放式的流通体制,将国营一统天下、行业归口的经营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批零结合、内外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流通形式。1993年后,又加快了改革步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生活资料商品体系,连锁经营向全方位、多业态、宽领域快速发展,中高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购物中心纷纷建立,物流和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会展业迅速兴起,特区的商贸业一派兴旺。
 
金融市场体系方面,深圳充分发挥了特区的政策优势和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在全国率先进行一系列改革探索。全国首家试行资金买卖的融资中心在深圳成立,会员有权参加该中心交易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和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资金拆借业务;实行资金切块管理,推行利率体制和存款准备金管理改革,试行信贷资金比例管理和金融资产风险管理,组织大型项目的国内银行贷款,涉足离岸金融业务,发行股和可转换投资债务以及国库券投资凭证、建立银行证券卡等,500余家深交所会员遍布除台湾省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1995
年形成全国性国债期货市场,在深圳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证券部超300家,并遍布全国各地,最高日成交额达100亿元。同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培育新型投资和运营主体,充分采用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全国率先推出储蓄通存通兑、缴费一本通、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深港澳ATM大联网、住房按揭贷款、网络银行业务、投资连接保险等100多项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创新。至2001年初,深圳|已初步建立起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他各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结构较为合理、功能也较完备的现代金融体系,基本适应了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促进了深圳金融业的发展壮大,金融业成为深圳的支柱产业,使深圳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资金集散中心,初步建设成为一个具有较强聚焦和辐射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
 
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为全国的改革开放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探索道路、提供经验,从而使深圳在全国出现的全方位、多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中,继续先行一步。

很赞哦! ( )

评论

0

搜一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