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党建 党建

扫码关注

东方风来满眼春:特区内农村城市化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3 人已围观

特区农村城市化是特区农村经济社会体制的一项综合性改革。为改变特区内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市委决定进一步实行特区农村城市化工作,以理阪管理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此,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厉有为为组长的市特区农村城市化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力量,设置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1991年,市委组成农村城市化联合调查组进行调研,形成《关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总体研究报告》,提出了农村城市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工作步骤、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由此启动了特区内第一次农村城市化工作。

农村城市化是一项牵涉面广、难度大的复杂工作,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综合性改革。为探索经验,从1992年3月开始,市委派出工作组到福田区上步村进行试点,用以指导面上的工作。特区内各区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在尊重历史,深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民政、劳动、公安、工商、税务、计生等许多部门,围绕中心工作,制订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实行政企分开,先撤销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建制,成立居民委员会,将原村里承担的社区管理职能转到居委会。各自然村的经济组织归属上步村企业股份公司属下各经济管理部。上步村城市化试点成功后,在一切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情况下,特区内农村城市化工作全面迅速展开。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特区农衬城市化动员大会,正式颁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从试点开始到全部结束仅用了一年时间,特区内68个行政村、173个自然村均转为城市居委会,村办企业改造成股份合作公司。到11月3日,深圳经济特区内的福田、罗湖南山个区的原68个行政村已全部撤销,应建立的100个居委会和新组建的66家集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12企业公司均已挂牌办公,4.5万多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短短的几个月内即顺利实现了特区“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居民”的两个历史性转变。但这次城市化主要表现为土地只是部分国有化,大量土地还保留在原农民个人和村集体的手里,农村经济社会组织行政村和自然衬仍然保持着传统农村的状态。不彻底的农村城市化,给深圳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也留下了隐患。如市区内存在大量的“城中村”和“握手楼”出租屋,带来消防、治安、人口、卫生等诸多管理隐患问题。
 
宝安撒县设区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把深圳特区外的宝安县纳入全市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可以解决深圳市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将宝安县这种基本上只管农村的体制改为深圳市的几个市辖区体制以适应城市经济的发展,这是李撒在1992年年初在邓小平视察深圳时,向邓小平汇报的深圳未来发展计划中的几项重大改革措施之一。邓小平昕后,当即表示:“我都赞成,大胆地干。”①市委、市政府经过深入调查和充分论证,很快将调整、改革宝安县行政管理体制的方案上报省和中央。1992年11月11日,民政部正式批复同意深圳市撤销宝安县建制,将其改设为深圳市两个市辖区一一宝安区、龙岗区。12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宣布撤销宝安县,成立宝安、龙岗两个区。两个新区于1993年1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至此,深圳市全境实现了行政管理一体化,形成了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新格局。
 
宝安撤县设区的实现,标志着深圳农村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又迈进了历史性的一步。1997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深圳在特区内从罗湖区东部又划出一部分,增设盐田区。至此,全市设个市辖行政区、24个街道、19个镇。
 
这一改革的顺利完成,结束了特区内外城市管理体制和农村管理体制长期并存局面,统一了特区在城市规划、建设、人口管理和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管理和政策,为深圳经济特区创造了更高层次的投资环境和改革开放环境,为十年后深圳推动特区外第二次城市化提供了经验,以及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①《东方风来满眼春》,《深圳特区报》1992年3月26日。

很赞哦! ( )

评论

0

搜一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