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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举引进培育科技人才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深圳科技创新四十年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5-06-12 人已围观
深圳经济特区初创时期,外资企业大量进驻,各行各业高速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圳专业人才极度紧缺,全市仅有2名工程师和325名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没有高级技术人才。深圳通过“打破铁饭碗”,在劳动用工方面率先进行改革,引进和培育了大量实用技术人才,有力缓解了特区建设初期人才供求矛盾。到1990年,深圳各类科技人员已达6万多人,中高级职称人员达1万多人,科技人才队伍逐步壮大。
1983年开始,深圳率先打破固定用工的传统体制,实行双向选择,确立了自主用人的劳动合同制和配套制度。《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对特区企业用工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企业和职工拥有双向选择的权利:特区企业要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按照经营要求对职工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职工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1981年7月,《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印发,要求特区企业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制,企业有权自行招聘、使用、解雇。企业工资可以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与劳动者效率挂钩。特区统筹建立职工年老退出和社会保险制度。1983年8月26日,《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出台,加快推行用人自主的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共18条,涵盖工人招聘、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辞退、补助、劳动保险等内容,是我国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制度。1989年,深圳经济特区的合同制工人已发展到6.75万人,在已有的9万多名固定工中,实行合同化管理的有4.5万人。
深圳大胆改革组织人事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把过去单一调配改为多种方式招聘,从全国各地选拔高素质人才,突破人才流动障碍。1980年,深圳率先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广开渠道引进管理人才。从1982年起,深圳每年派出招聘工作组,从全国各地择优选用大批领导骨干和专业技术干部,同时采取商调、选调、招聘、借调、兼职、对口支援等形式调配人才。
1985年,深圳成立了第一家人才服务机构——深圳市人才服务公司(即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前身),对接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的双向需求,成为深圳人才引进的重要窗口。1987年起,深圳开办综合性劳动力市场,形成市场化的劳动力供求网络。深圳还利用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采用灵活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引进国外和港澳地区人才。特区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聘用或辞退职工,雇请外籍职工、华侨、港澳人士担任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深圳高度重视技能人才职业教育。为满足特区建设和企业用人需求,深圳坚持“积极稳妥、统筹规划、广辟途径、加速发展、多头办学”思路,大力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1981年,深圳市财经学校等3所中专学校创办。1983年,福田、翠园、蛇口3所普通中学开办职业高中试点工作。1984年,第一所完全建制的职业学校——岗厦职业中学组建。1985年,全市新增工业学校等4所中专学校,普通中学开办职业高中班试点工作扩大到8所。此后,深圳职业技术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职业高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通过在普通中学推行“先上马、后备案”的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办学质量明显提升,专业设置日趋全面。1988年,深圳总结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从有利于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出发,把财经、工业、建筑、司法等4所中专学校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初步建立起了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至1989年底,深圳共有职业中学5所,11所普通中学开设职业高中班,中等专业学校7所,技工学校1所,为特区培养技术人才近6000人。成人教育也有所发展,到1989年底,深圳共拥有成人高校3所(含全日制高校附属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7所,每年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学习的人数达到15万多人次。
与此同时,深圳着手创办综合高校,自主培育专业技术人才。1983年5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文件,深圳大学正式设立。深圳市委、市政府拿出当年市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高标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大学”。深圳大学临时校址在原宝安县委、县政府办公地,新校区接近南油开发区,南临深圳湾,西北是城市干道。深圳大学创办之初受到中央高度重视,北京大学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大学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一大批知名学者云集。通过名校援建、学者引进,深圳大学拥有了快速发展的坚实基础,实现了当年建校、当年招生、当年开学。1983年9月27日,深圳大学教学大楼、图书馆、办公大楼和宿舍楼建成,第一批210多名本科生如期开学,创造了国内高等教育史上的“深圳速度”。建校伊始,深圳大学即改革高校管理体制,在奖学金、学分制、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率先在国内实行毕业生不包分配和双向选择制度,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度和后勤部门社会化管理改革,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此后,深圳大学逐步形成“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大学,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为深圳科技事业发展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
1983年开始,深圳率先打破固定用工的传统体制,实行双向选择,确立了自主用人的劳动合同制和配套制度。《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对特区企业用工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企业和职工拥有双向选择的权利:特区企业要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按照经营要求对职工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职工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1981年7月,《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印发,要求特区企业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制,企业有权自行招聘、使用、解雇。企业工资可以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与劳动者效率挂钩。特区统筹建立职工年老退出和社会保险制度。1983年8月26日,《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出台,加快推行用人自主的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共18条,涵盖工人招聘、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辞退、补助、劳动保险等内容,是我国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制度。1989年,深圳经济特区的合同制工人已发展到6.75万人,在已有的9万多名固定工中,实行合同化管理的有4.5万人。
深圳大胆改革组织人事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把过去单一调配改为多种方式招聘,从全国各地选拔高素质人才,突破人才流动障碍。1980年,深圳率先实行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广开渠道引进管理人才。从1982年起,深圳每年派出招聘工作组,从全国各地择优选用大批领导骨干和专业技术干部,同时采取商调、选调、招聘、借调、兼职、对口支援等形式调配人才。
1985年,深圳成立了第一家人才服务机构——深圳市人才服务公司(即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前身),对接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的双向需求,成为深圳人才引进的重要窗口。1987年起,深圳开办综合性劳动力市场,形成市场化的劳动力供求网络。深圳还利用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采用灵活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引进国外和港澳地区人才。特区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聘用或辞退职工,雇请外籍职工、华侨、港澳人士担任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深圳高度重视技能人才职业教育。为满足特区建设和企业用人需求,深圳坚持“积极稳妥、统筹规划、广辟途径、加速发展、多头办学”思路,大力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1981年,深圳市财经学校等3所中专学校创办。1983年,福田、翠园、蛇口3所普通中学开办职业高中试点工作。1984年,第一所完全建制的职业学校——岗厦职业中学组建。1985年,全市新增工业学校等4所中专学校,普通中学开办职业高中班试点工作扩大到8所。此后,深圳职业技术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职业高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通过在普通中学推行“先上马、后备案”的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办学质量明显提升,专业设置日趋全面。1988年,深圳总结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从有利于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管理出发,把财经、工业、建筑、司法等4所中专学校划归教育部门管理,初步建立起了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至1989年底,深圳共有职业中学5所,11所普通中学开设职业高中班,中等专业学校7所,技工学校1所,为特区培养技术人才近6000人。成人教育也有所发展,到1989年底,深圳共拥有成人高校3所(含全日制高校附属的成人高校)、成人中专7所,每年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学习的人数达到15万多人次。
与此同时,深圳着手创办综合高校,自主培育专业技术人才。1983年5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文件,深圳大学正式设立。深圳市委、市政府拿出当年市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高标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大学”。深圳大学临时校址在原宝安县委、县政府办公地,新校区接近南油开发区,南临深圳湾,西北是城市干道。深圳大学创办之初受到中央高度重视,北京大学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大学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一大批知名学者云集。通过名校援建、学者引进,深圳大学拥有了快速发展的坚实基础,实现了当年建校、当年招生、当年开学。1983年9月27日,深圳大学教学大楼、图书馆、办公大楼和宿舍楼建成,第一批210多名本科生如期开学,创造了国内高等教育史上的“深圳速度”。建校伊始,深圳大学即改革高校管理体制,在奖学金、学分制、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率先在国内实行毕业生不包分配和双向选择制度,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度和后勤部门社会化管理改革,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此后,深圳大学逐步形成“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大学,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为深圳科技事业发展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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